一、名称
地理标志产品泸州酒(酱香型)是指在四川省泸州市及其周边地区生产的以高粱、小麦、糯米为主要原料,经过固态发酵、液态发酵、蒸馏、陈酿等工艺制成的酱香型白酒。
二、分类
泸州酒(酱香型)按照酒精度分为:52度、53度、54度、55度、56度、57度、58度、59度、60度、61度、62度、63度、64度、65度、66度、67度、68度、69度、70度、71度、72度、73度、74度、75度、76度、77度、78度、79度、80度、81度、82度、83度、84度、85度、86度、87度、88度、89度、90度、91度、92度、93度、94度、95度、96度、97度、98度、99度、100度。
三、要求
1. 外观:泸州酒(酱香型)应为透明或微黄色液体,无悬浮物和沉淀物。
2. 香气:泸州酒(酱香型)应具有独特的酱香味和酒香味,香气浓郁持久。
3. 口感:泸州酒(酱香型)应具有酱香味和酒香味,口感柔和绵长,余味悠长。
4. 酒精度:泸州酒(酱香型)的酒精度应符合标准规定。
5. 挥发性酸度:泸州酒(酱香型)的挥发性酸度应符合标准规定。
6. 总酸度:泸州酒(酱香型)的总酸度应符合标准规定。
7. 色度:泸州酒(酱香型)的色度应符合标准规定。
四、试验方法
1. 外观:目测法。
2. 香气:嗅闻法。
3. 口感:品尝法。
4. 酒精度:密度法。
5. 挥发性酸度:酸碱滴定法。
6. 总酸度:酸碱滴定法。
7. 色度:比色法。
五、检验规则
1. 检验前应将样品充分搅拌均匀。
2. 检验时应按照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
3. 检验结果应符合标准规定的要求。
六、标志
1. 泸州酒(酱香型)的包装上应标注“地理标志产品”字样。
2. 泸州酒(酱香型)的包装上应标注产品名称、酒精度、净含量、生产日期、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等信息。
七、包装、运输和贮存
1. 泸州酒(酱香型)的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 泸州酒(酱香型)的运输和贮存应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环境。
相关标准
1. GB/T 10781-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类产品中挥发性酸度的测定
2. GB/T 10782-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类产品中总酸度的测定
3. GB/T 10783-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类产品中色度的测定
4. GB/T 10784-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类产品中酒精度的测定
5. GB/T 10785-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类产品中乙醇含量的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