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1 本标准适用于熊猫级旅游景区的运营管理。
1.2 熊猫级旅游景区是指具有独特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和旅游资源,具有较高的旅游价值和知名度,能够吸引大量游客前来游览、观光、休闲、度假和体验的旅游景区。
1.3 熊猫级旅游景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景区内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和旅游资源具有独特性、稀有性、珍贵性和代表性;
(2)景区内的旅游设施、服务设施和管理水平达到国家旅游局规定的标准;
(3)景区内的环境质量、安全保障和旅游服务水平达到国家旅游局规定的标准;
(4)景区内的旅游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到一定水平。
二、管理要求
2.1 熊猫级旅游景区应当建立健全景区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责和管理制度,确保景区的正常运营和管理。
2.2 熊猫级旅游景区应当建立健全景区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景区管理的信息化和智能化。
2.3 熊猫级旅游景区应当建立健全景区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2.4 熊猫级旅游景区应当建立健全景区管理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三、服务要求
3.1 熊猫级旅游景区应当建立健全旅游服务设施,包括停车场、厕所、餐饮、住宿、购物等服务设施。
3.2 熊猫级旅游景区应当建立健全旅游服务标准,确保游客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3.3 熊猫级旅游景区应当建立健全旅游服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提高服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3.4 熊猫级旅游景区应当建立健全旅游服务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四、安全要求
4.1 熊猫级旅游景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游客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4.2 熊猫级旅游景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4.3 熊猫级旅游景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监督和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中存在的问题。
五、环保要求
5.1 熊猫级旅游景区应当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包括水、气、土壤等方面的环保要求。
5.2 熊猫级旅游景区应当建立健全环保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提高环保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5.3 熊猫级旅游景区应当建立健全环保监督和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环保中存在的问题。
相关标准
GB/T 17748-2017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
GB/T 17749-2017 旅游景区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
GB/T 17750-2017 旅游景区安全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
GB/T 17751-2017 旅游景区环境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
GB/T 17752-2017 旅游景区管理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