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0/ 5024-2002
重庆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发布时间:2002-04-01 实施时间:2002-07-01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居住建筑的能源消耗也越来越大,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为了减少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重庆市制定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建筑节能设计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建筑节能设计应遵循“先节能,后供能”的原则,采用节能技术和设备,减少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2. 建筑节能设计的技术要求。建筑节能设计应采用节能材料和设备,合理设计建筑结构和布局,提高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

3. 建筑节能设计的能源利用率要求。建筑节能设计应根据建筑的用途和性质,合理确定能源利用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4. 建筑节能设计的热工性能要求。建筑节能设计应根据建筑的热工性能要求,采用合理的保温、隔热和通风设备,提高建筑的热工性能。

5. 建筑节能设计的照明和电气设备要求。建筑节能设计应采用节能的照明和电气设备,减少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6. 建筑节能设计的水利设备要求。建筑节能设计应采用节水的水利设备,减少水资源的消耗和浪费。

7. 建筑节能设计的监测和评估要求。建筑节能设计应建立监测和评估机制,对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该标准的实施,对于促进重庆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相关标准
1. GB 50189-2015 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2. GB 50189-2005 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3. GB 50189-2018 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4. DBJ 11-156-2014 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5. DBJ 11-156-2017 建筑节能设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