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0/ 368-2010
气象灾害敏感单位安全气象保障技术规范
发布时间:2010-11-01 实施时间:201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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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灾害是指由气象因素引起的对人类、动植物、农作物、建筑物、交通运输、水利工程、能源设施等造成的危害和损失。气象灾害敏感单位是指对气象灾害影响较为敏感,一旦受到气象灾害影响就会造成较大损失的单位,如电力、交通、通信、水利、石油化工、农业、林业等行业的重要设施和关键部位。
为了保障气象灾害敏感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正常运营,减少气象灾害对社会经济的影响,本标准制定了以下技术要求和管理措施:
1. 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
气象灾害敏感单位应建立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及时获取气象灾害信息,对可能受到影响的设施和部位进行预警和预防措施。
2.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气象灾害敏感单位应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任务,建立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在气象灾害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应对和处置。
3. 设施和设备防护
气象灾害敏感单位应对可能受到气象灾害影响的设施和设备进行防护,如加固建筑物、加装防风设施、加固电力线路等,确保设施和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4. 人员安全防护
气象灾害敏感单位应对可能受到气象灾害影响的人员进行安全防护,如提供防护用品、安排疏散路线、加强安全教育等,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
5. 安全管理
气象灾害敏感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确保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正常运营。
相关标准:
GB/T 20481-2006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GB/T 20482-2006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编制规范
GB/T 20483-2006 气象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范
GB/T 20484-2006 气象灾害应急物资储备规范
GB/T 20485-2006 气象灾害应急演练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