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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泉是一种天然的矿泉水,含有多种对人体有益的微量元素和矿物质,具有很好的保健作用。温泉场所是人们进行温泉浴、温泉疗养等活动的场所,因此,温泉场所的卫生安全至关重要。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重庆市制定了《重庆市温泉场所卫生规范》(DB50/ 471-2012),以下是该标准的主要内容:
1. 温泉场所的卫生管理要求
温泉场所应当建立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制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卫生管理职责和工作流程。温泉场所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卫生管理工作。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卫生管理知识和技能,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
2. 温泉水的卫生要求
温泉水是温泉场所的核心资源,其卫生安全至关重要。温泉场所应当建立温泉水的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对温泉水进行检测和监测,确保温泉水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温泉场所应当建立温泉水的使用和保护制度,防止温泉水被污染和浪费。
3. 温泉场所的卫生设施要求
温泉场所应当建立健全的卫生设施管理制度,定期对卫生设施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卫生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卫生安全。温泉场所应当配备充足的卫生设施,包括洗手间、淋浴间、更衣室等,保证消费者的卫生需求得到满足。
4. 温泉场所的卫生操作要求
温泉场所的卫生操作是保障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温泉场所应当建立健全的卫生操作规程,明确卫生操作流程和要求。温泉场所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卫生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保证卫生操作的规范和有效性。
5. 温泉场所的卫生监督要求
温泉场所的卫生监督是保障卫生安全的重要手段。温泉场所应当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督和检查,配合卫生监督部门的工作。温泉场所应当建立健全的卫生监督制度,定期对卫生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卫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相关标准:
1. GB 9668-2016 温泉水质量标准
2. GB 14881-2013 温泉浴场所卫生标准
3. GB 18401-2010A 布艺制品卫生标准
4. GB 5009.33-2016 食品中砷的测定
5. GB 5749-2006 饮用水卫生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