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0/ 469-2012
重庆市水文监测数据通信规程
发布时间:2013-03-01 实施时间:2013-05-01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水文监测数据通信已经成为水文监测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为了规范重庆市水文监测数据通信工作,保证水文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提高水文监测数据的利用价值,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管理,重庆市制定了DB50/ 469-2012《重庆市水文监测数据通信规程》。

该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通信方式和协议:规定了水文监测数据通信的方式和协议,包括有线通信、无线通信、卫星通信等方式,以及通信协议的选择和使用。

2.数据传输:规定了水文监测数据的传输方式和传输频率,包括实时传输和定时传输等方式,以及传输的频率和传输的数据量等。

3.数据接收和处理:规定了水文监测数据的接收和处理方式,包括数据接收的设备和软件,数据处理的方法和流程等。

4.数据存储和备份:规定了水文监测数据的存储和备份方式,包括数据存储的设备和软件,数据备份的方法和流程等。

5.数据共享和利用:规定了水文监测数据的共享和利用方式,包括数据共享的对象和方式,数据利用的方法和流程等。

6.数据安全和保密:规定了水文监测数据的安全和保密措施,包括数据安全的保障措施和数据保密的措施等。

7.监督和管理:规定了水文监测数据通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措施,包括监督和管理的机构和职责,监督和管理的方法和流程等。

相关标准:
1. GB/T 18916.21-2002 水文监测数据交换格式
2. GB/T 18916.22-2002 水文监测数据传输协议
3. GB/T 18916.23-2002 水文监测数据传输控制协议
4. GB/T 18916.24-2002 水文监测数据传输安全协议
5. GB/T 18916.25-2002 水文监测数据传输管理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