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重庆市旅游交通标志的设置、制作、安装、维护管理等工作。
二、术语和定义
2.1 旅游交通标志
指为引导旅游者正确、便捷地到达旅游景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设施等旅游目的地而设置的标志。
2.2 旅游景区
指具有一定规模和较高知名度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历史文化遗产、主题公园、度假村等旅游资源。
2.3 旅游设施
指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设施,如旅游接待中心、旅游咨询中心、旅游购物中心、旅游餐饮中心等。
2.4 旅游服务设施
指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设施,如旅游交通枢纽、旅游停车场、旅游公共厕所等。
三、标志设置原则
3.1 明确性原则
旅游交通标志应明确、准确地指示旅游目的地的名称、方向、距离等信息。
3.2 统一性原则
旅游交通标志应统一规格、统一设计、统一制作、统一安装、统一维护管理。
3.3 安全性原则
旅游交通标志应符合交通安全规定,不得影响交通安全。
3.4 美观性原则
旅游交通标志应美观、大方、整洁,与周围环境协调一致。
四、标志分类
4.1 指路标志
指示旅游目的地的方向、距离等信息,包括主干道指路标志、支路指路标志、环线指路标志等。
4.2 服务设施标志
指示旅游服务设施的位置、名称等信息,包括旅游交通枢纽标志、旅游停车场标志、旅游公共厕所标志等。
4.3 景区设施标志
指示旅游景区设施的位置、名称等信息,包括旅游接待中心标志、旅游咨询中心标志、旅游购物中心标志、旅游餐饮中心标志等。
五、标志设计要求
5.1 标志形式
旅游交通标志应采用图形和文字相结合的形式,图形应简洁明了,文字应清晰易懂。
5.2 标志颜色
旅游交通标志应采用明亮、鲜艳的颜色,以便于辨认和识别。
5.3 标志尺寸
旅游交通标志的尺寸应根据标志的分类和设置位置确定,以便于旅游者远距离识别。
5.4 标志材质
旅游交通标志应采用耐候性好、反光性能好、防腐蚀、防污染的材质制作。
六、标志制作要求
6.1 制作工艺
旅游交通标志应采用先进的制作工艺,保证标志的质量和寿命。
6.2 制作规格
旅游交通标志的制作规格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6.3 制作质量
旅游交通标志的制作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保证标志的质量和寿命。
七、标志安装要求
7.1 安装位置
旅游交通标志应设置在旅游目的地的进出口、交通枢纽、停车场、公共厕所等位置。
7.2 安装高度
旅游交通标志的安装高度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以便于旅游者远距离识别。
7.3 安装角度
旅游交通标志的安装角度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以便于旅游者远距离识别。
八、维护管理要求
8.1 定期检查
旅游交通标志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2 维护保养
旅游交通标志应定期维护保养,保证标志的清洁、整洁、完好。
8.3 更换更新
旅游交通标志应定期更换更新,保证标志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相关标准
GB/T 22443-2008 旅游景区标志设计规范
GB/T 22444-2008 旅游景区标志制作规范
GB/T 22445-2008 旅游景区标志安装规范
GB/T 22446-2008 旅游景区标志维护管理规范
GB/T 22447-2008 旅游景区标志使用与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