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泉旅游是一种以温泉为主题的旅游方式,已经成为了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提高重庆市温泉旅游服务质量,保障游客的安全和权益,制定了本标准。
一、基本要求
1. 温泉旅游服务机构应当依法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质。
2. 温泉旅游服务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
3. 温泉旅游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服务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服务质量稳定可靠。
二、管理要求
1. 温泉旅游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
2. 温泉旅游服务机构应当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外部审核,确保服务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3. 温泉旅游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游客投诉。
三、服务要求
1. 温泉旅游服务机构应当提供优质的服务,包括接待、导游、餐饮、住宿等方面。
2. 温泉旅游服务机构应当提供丰富多样的温泉旅游产品,满足游客不同需求。
3. 温泉旅游服务机构应当提供安全、舒适、卫生的温泉浴场和相关设施。
四、安全要求
1. 温泉旅游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游客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 温泉旅游服务机构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 温泉旅游服务机构应当配备专业的安全人员,确保游客的安全。
五、环境要求
1. 温泉旅游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环境管理制度,确保温泉浴场和周边环境的卫生和整洁。
2. 温泉旅游服务机构应当定期进行环境检查和治理,确保环境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3. 温泉旅游服务机构应当加强环保宣传,提高游客的环保意识。
六、设施设备要求
1. 温泉旅游服务机构应当配备先进的温泉浴场设施和设备,确保游客的舒适体验。
2. 温泉旅游服务机构应当定期进行设施设备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3. 温泉旅游服务机构应当配备专业的设施设备维护人员,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和可靠性。
七、人员素质要求
1. 温泉旅游服务机构应当配备专业的导游和服务人员,具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和专业知识。
2. 温泉旅游服务机构应当定期进行员工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服务质量和专业水平。
3. 温泉旅游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员工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服务意识。
八、信息公开要求
1. 温泉旅游服务机构应当公开服务项目、服务价格、服务标准等信息。
2. 温泉旅游服务机构应当公开投诉处理机制、安全管理制度、环境管理制度等信息。
3. 温泉旅游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回应游客的咨询和建议。
相关标准
1. GB/T 25875-2010 温泉水质量标准
2. GB/T 25931-2010 温泉旅游景区分类与评定
3. GB/T 25932-2010 温泉旅游服务质量评价指南
4. GB/T 25933-2010 温泉旅游安全管理规范
5. GB/T 25934-2010 温泉旅游环境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