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0/T 717-2016
涉外收养服务规范
发布时间:2016-11-20 实施时间:2017-02-01


涉外收养是指中国公民或机构与外国公民或机构之间的收养关系。涉外收养服务规范的制定,是为了保障儿童的权益和安全,规范涉外收养服务的实施,促进涉外收养工作的健康发展。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涉外收养机构的管理要求
涉外收养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包括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收养程序、收养条件等方面的要求。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服务的规范化和专业化。

2. 涉外收养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涉外收养申请人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包括年龄、婚姻状况、身体健康、经济条件、家庭环境等方面的要求。申请人应当接受专业的咨询和评估,确保其具备收养儿童的能力和条件。

3. 涉外收养程序和审批要求
涉外收养程序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包括申请、审批、匹配、接受、监护等各个环节。涉外收养机构应当对申请人进行审查和评估,确保其符合收养条件和要求。审批机关应当对收养申请进行审核和审批,确保收养程序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4. 涉外收养儿童的保障要求
涉外收养儿童应当得到充分的保障和关爱,包括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教育和培养等方面的要求。涉外收养机构应当对收养儿童进行评估和匹配,确保其与收养家庭的适应性和匹配性。收养家庭应当对收养儿童进行照顾和教育,确保其健康成长和发展。

5. 涉外收养监督和评估要求
涉外收养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和评估制度,对收养家庭和收养儿童进行定期的监督和评估,确保服务的质量和效果。监督机构应当对涉外收养机构和收养家庭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服务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相关标准:
GB/T 21190-2007 儿童福利机构服务质量评价标准
GB/T 22387-2008 儿童福利机构人员素质要求
GB/T 22388-2008 儿童福利机构管理规范
GB/T 22389-2008 儿童福利机构设施设备要求
GB/T 22390-2008 儿童福利机构安全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