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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中三乙胺的测定方法,适用于石油化工、医药、印染、涂料等行业的废气中三乙胺的测定。
二、引用标准
GB/T 16157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T 16158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2号
GB/T 18204.1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 第1部分: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
GB/T 18204.2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 第2部分:数据处理与报送
GB/T 18204.3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 第3部分:数据传输
三、定义
3.1 三乙胺:化学式为C6H15N,分子量为101.19。
3.2 标准气体:指已知浓度的三乙胺气体。
3.3 标准曲线:指在一定条件下,用标准气体制备的一系列不同浓度的三乙胺气体,通过气相色谱仪测定得到的峰面积与浓度之间的关系曲线。
3.4 样品:指待测定三乙胺浓度的废气样品。
3.5 样品气体:指从样品中采集的气体。
四、仪器和设备
4.1 气相色谱仪:分辨率不低于3000,检测器为氮磷检测器或氮荧光检测器。
4.2 气瓶:用于制备标准气体和校准气体。
4.3 称量器:用于称量样品。
4.4 采样器:用于采集样品气体。
4.5 气体流量计:用于调节气体流量。
4.6 气体过滤器:用于过滤样品气体中的杂质。
五、试剂和材料
5.1 三乙胺标准气体:纯度不低于99.9%。
5.2 氮气:纯度不低于99.999%。
5.3 乙醇:纯度不低于99.5%。
5.4 硅胶:用于制备色谱柱填料。
5.5 氯仿:纯度不低于99.5%。
5.6 甲苯:纯度不低于99.5%。
六、样品采集和处理
6.1 采集样品气体时,应使用采样器采集样品气体,并通过气体过滤器过滤杂质。
6.2 采集样品气体的时间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不少于30min。
6.3 采集样品气体的流量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不低于0.5L/min。
6.4 采集样品气体后,应立即送样进行分析。
七、分析方法
7.1 标准曲线的制备
7.1.1 制备一系列不同浓度的三乙胺标准气体。
7.1.2 将标准气体依次通入气相色谱仪中,测定峰面积。
7.1.3 将峰面积与浓度绘制成标准曲线。
7.2 样品的分析
7.2.1 将样品气体通入气相色谱仪中,测定峰面积。
7.2.2 根据标准曲线计算出样品中三乙胺的浓度。
八、质量控制
8.1 标准曲线的制备应在同一天内完成。
8.2 标准曲线的制备应至少重复3次,取平均值作为标准曲线。
8.3 样品的分析应至少重复3次,取平均值作为样品的浓度。
8.4 样品的浓度应在标准曲线的线性范围内。
九、结果的表示和报告
9.1 结果的表示:结果应以mg/m3为单位表示。
9.2 报告内容:报告应包括样品的采集时间、采集地点、采样器型号、样品的浓度等信息。
相关标准:
GB/T 16157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T 16158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2号
GB/T 18204.1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 第1部分: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
GB/T 18204.2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 第2部分:数据处理与报送
GB/T 18204.3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 第3部分:数据传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