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0/ 418-201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发布时间:2016-01-22 实施时间:2016-02-01


大气污染是当前全球面临的重要环境问题之一,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为了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我国环保部门制定了一系列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该标准是我国环保部门制定的一项重要标准,旨在规范大气污染物的排放,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标准对各类污染物的排放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标准要求各类企业和机构必须按照规定的排放标准进行生产和运营,同时也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对企业和机构的排放情况进行监管和检查,确保标准的有效实施。

具体来说,标准对各类污染物的排放限值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例如,对于二氧化硫的排放限值,标准规定了不同类型的燃煤锅炉、燃气锅炉、燃油锅炉等设备的排放限值,以及不同地区的排放限值。对于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值,标准也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包括不同类型的燃煤锅炉、燃气锅炉、燃油锅炉等设备的排放限值,以及不同地区的排放限值。此外,标准还规定了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的排放限值。

除了排放限值,标准还对企业和机构的排放监测、排放报告、排放许可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标准要求各类企业和机构必须建立完善的排放监测系统,对污染物的排放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并定期向环保部门提交排放报告。同时,标准还规定了排放许可制度,要求各类企业和机构必须获得环保部门的排放许可才能进行生产和运营。

总的来说,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是我国环保部门为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制定的一项重要标准。该标准对各类污染物的排放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要求各类企业和机构必须按照规定的排放标准进行生产和运营,同时也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对企业和机构的排放情况进行监管和检查,确保标准的有效实施。

相关标准
1. GB 3095-2012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 GB 16297-1996 工业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3. HJ 633-2012 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4. HJ 633-2012 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5. HJ 633-2012 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