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0/T 675-2016
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发布时间:2016-10-10 实施时间:2015-12-31


随着能源消耗的不断增加和环境污染的日益严重,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的能源消耗限额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为了规范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的能源消耗,国家能源局制定了DB50/T 675-2016《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适用范围

该标准适用于燃煤、燃气、生物质等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

2. 术语和定义

该标准列出了一些术语和定义,以便于标准的理解和应用。

3. 能源消耗限额

该标准规定了不同类型的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的能源消耗限额。其中,燃煤发电机组的能源消耗限额为310克标准煤/千瓦时,燃气发电机组的能源消耗限额为200克标准煤/千瓦时,生物质发电机组的能源消耗限额为300克标准煤/千瓦时。

4. 检测方法

该标准规定了能源消耗限额的检测方法,包括实测法和计算法。实测法是指通过实际测量发电机组的能源消耗来确定其能源消耗限额;计算法是指通过计算发电机组的能源消耗来确定其能源消耗限额。

5. 能源消耗限额的执行

该标准规定了能源消耗限额的执行方式和要求,包括发电机组的能源消耗限额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发电机组的能源消耗限额应当在其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和运行过程中得到严格的控制和监督等。

6. 监督检查

该标准规定了能源消耗限额的监督检查方式和要求,包括国家能源局应当对发电机组的能源消耗限额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发电机组应当及时整改。

相关标准:
GB/T 18411-2017 能源消耗限额和能效等级(限额值)
GB/T 18483-2001 能源消耗限额和能效等级(限额值)的计算方法
GB/T 25930-2010 能源消耗限额和能效等级(限额值)的检测方法
GB/T 25931-2010 能源消耗限额和能效等级(限额值)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