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0/ 403-2017
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发布时间:2017-10-10 实施时间:2017-12-31
水泥是建筑材料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然而,水泥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占据了整个生产过程的重要部分,对环境造成了不小的影响。为了促进水泥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制定了DB50/ 403-2017 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
该标准规定了水泥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限额,包括熟料生产、水泥磨烧和水泥制品生产三个环节。具体来说,标准规定了每吨熟料、每吨水泥和每平方米水泥制品的能源消耗限额。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这些限额,否则将面临处罚。
该标准的实施对于水泥行业的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标准的实施可以促进水泥企业加强节能减排工作,降低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另一方面,标准的实施可以促进水泥企业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需要注意的是,该标准只是对水泥生产企业的能源消耗进行了限额,而并没有对水泥产品的质量进行规定。因此,水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不仅要严格遵守能源消耗限额,还要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相关标准
GB/T 26748-2011 水泥生产用煤粉
GB/T 1345-2005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GB/T 176-2008 水泥标准砂
GB/T 17671-1999 水泥包装袋
GB/T 20491-2006 水泥用石灰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