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0/ 854-2018
常规燃煤发电机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发布时间:2018-03-04 实施时间:2018-07-01


燃煤发电是我国主要的电力生产方式之一,但同时也是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较大的行业。为了促进燃煤发电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国家能源局制定了DB50/ 854-2018标准,对常规燃煤发电机组的能源消耗进行限额,并规定了计算方法。

该标准规定了常规燃煤发电机组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即每发电量不超过标准规定的能源消耗限额。其中,能源消耗限额分为两个等级,分别为一级和二级。一级能源消耗限额为280克标准煤/千瓦时,二级能源消耗限额为300克标准煤/千瓦时。发电机组的能源消耗应该低于或等于规定的能源消耗限额。

为了计算燃煤发电机组的能源消耗,该标准还规定了计算方法。计算方法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燃料消耗量和发电量。燃料消耗量应该根据燃料质量和热值进行计算,发电量应该根据实际发电量进行计算。在计算过程中,还应该考虑到燃料的热损失和机组的自用电量等因素。

除了能源消耗限额和计算方法外,该标准还规定了一些其他的要求。例如,发电机组应该具有一定的负荷适应能力,能够在不同负荷下保持较高的效率;发电机组应该具有一定的启停能力,能够在短时间内实现启动和停止;发电机组应该具有一定的运行稳定性,能够在长时间运行中保持较高的效率和稳定性。

总之,DB50/ 854-2018标准的出台,对于促进燃煤发电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规范能源消耗限额和计算方法,可以有效地促进节能减排,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我国的能源安全和环境保护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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