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0/ 963-2020
梁滩河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时间:2020-03-06 实施时间:2020-04-01


梁滩河是重要的水资源,也是重要的生态环境,为了保护梁滩河流域水环境,规范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排放行为,减少水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制定了DB50/ 963-2020梁滩河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总氮、总磷、COD、BOD5、SS、pH等主要水污染物的排放限值;
2. 排放口监测要求;
3. 排放口监测数据的报送要求;
4. 监测数据的处理和评价要求;
5. 监测数据的公开要求。

该标准要求城镇污水处理厂在排放总氮、总磷、COD、BOD5、SS、pH等主要水污染物时,必须符合标准规定的排放限值。同时,要求城镇污水处理厂建立排放口监测系统,对排放口进行定期监测,并将监测数据报送相关部门。监测数据的处理和评价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并要求城镇污水处理厂将监测数据公开。

该标准的实施,对于保护梁滩河流域水环境,规范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排放行为,减少水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具有重要意义。

相关标准
1. GB 3838-2002环境质量标准
2. GB 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3. GB 3096-2008环境噪声标准
4. GB 5084-2005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
5. HJ/T 91-2019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