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6/ 114-2008
餐饮业计量规范
发布时间:2008-04-03 实施时间:2008-05-01


一、基本要求
1. 餐饮业计量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餐饮业计量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计量法规的要求。
3. 餐饮业计量应当使用合法的计量单位和计量器具。
4. 餐饮业计量应当进行计量检定和误差控制,并保存计量记录。

二、计量单位
1. 餐饮业计量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 餐饮业计量单位的换算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计量法规的要求。

三、计量器具的选用和管理
1. 餐饮业计量器具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计量法规的要求。
2. 餐饮业计量器具应当具有合法的计量标志和检定合格证明。
3. 餐饮业计量器具应当定期进行检定和校准,并保存检定记录。
4. 餐饮业计量器具应当按照规定的方法和要求进行使用和保养,保证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计量检定
1. 餐饮业计量器具应当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检定。
2. 餐饮业计量器具的检定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
3. 餐饮业计量器具的检定结果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计量法规的要求。

五、计量误差的控制
1. 餐饮业计量误差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计量法规的要求。
2. 餐饮业计量误差应当在规定的范围内控制。
3. 餐饮业计量误差的控制应当通过计量器具的检定和校准、计量操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等措施来实现。

六、计量记录的保存
1. 餐饮业计量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2. 餐饮业计量记录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保存。
3. 餐饮业计量记录的保存时间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计量法规的要求。

相关标准
GB/T 191-2008 计量单位和计量标准通用规定
JJF 1001-2017 计量器具检定规程
JJF 1002-2017 计量器具校准规程
JJF 1003-2017 计量器具误差检定规程
JJF 1004-2017 计量器具管理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