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6/ 163-2009
海滨酒店、餐饮店污水油烟排放标准
发布时间:2009-09-23 实施时间:2009-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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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滨酒店、餐饮店是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它们的污水和油烟排放对海洋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为了保护海洋环境和人类健康,制定了DB46/163-2009海滨酒店、餐饮店污水油烟排放标准。
该标准规定了海滨酒店、餐饮店的污水和油烟排放的限值和监测方法。其中,污水排放限值包括COD、BOD5、SS、NH3-N、TP、TN等指标,油烟排放限值包括烟尘、SO2、NOx等指标。监测方法包括现场监测和定期监测,现场监测应在污水和油烟排放口进行,定期监测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除了限值和监测方法,该标准还规定了海滨酒店、餐饮店的管理要求和处罚措施。管理要求包括建立污水和油烟排放台账、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维护、加强员工培训等。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等,对于严重违反排放标准的企业还可以采取强制关闭等措施。
该标准的实施,有利于规范海滨酒店、餐饮店的污水和油烟排放,减少对海洋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影响,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相关标准:
1. GB 18484-2014《餐饮油烟排放限值及检测方法》
2. GB 3838-2002《城市污水排放标准》
3. GB 3096-2008《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4. GB 50016-2014《建筑给排水及排水设施设计规范》
5. GB 50068-2018《建筑节能设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