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6/T 167-2009
旅游投诉服务规范
发布时间:2009-09-23 实施时间:2009-10-30


旅游投诉服务是旅游行业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权益和旅游企业的形象。因此,规范旅游投诉服务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旅游行业健康发展,是非常必要的。

DB46/T 167-2009 旅游投诉服务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投诉服务机构的职责和义务。投诉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受理、处理、回访等制度,保障消费者的投诉权利,及时、公正、高效地处理投诉,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2. 旅游企业的职责和义务。旅游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服务质量。

3. 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消费者有权利向投诉服务机构投诉旅游企业的服务质量问题,但也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如提供真实、准确的投诉信息等。

4. 投诉处理的程序和要求。投诉处理应当遵循公正、公开、高效的原则,及时回复消费者的投诉,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5. 投诉处理的监督和评估。投诉服务机构应当建立监督和评估制度,对投诉处理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提高服务质量。

DB46/T 167-2009 旅游投诉服务规范的实施,可以有效地规范旅游投诉服务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旅游行业健康发展。

相关标准
GB/T 25829-2010 旅游服务质量评价指南
GB/T 28847-2012 旅游景区服务质量评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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