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6/ 221-2012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与评定
发布时间:2012-04-18 实施时间:2012-05-18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是指各类社会单位在生产、经营、服务等活动中,采取各种措施,预防和控制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工作。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与评定是指社会单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必须具备的四个能力,即消防安全组织能力、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消防安全技术能力和消防安全应急能力。

一、消防安全组织能力
社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和工作任务,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消防安全管理能力
社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和工作任务,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消防安全技术能力
社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和消防安全风险,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技术措施,如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系统、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等设施,定期检查维护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四、消防安全应急能力
社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制定应急处置流程和措施,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火灾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

相关标准
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22-2017 建筑消防设计规范
GB 16806-2017 消防设施维护和检验规程
GB/T 50378-2019 消防安全评估标准
GB/T 50379-2019 消防安全评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