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可燃液体储存场所是指储存石油、化工等可燃液体的场所,包括储罐、管道、泵房等设施。这些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对于保障生产和人员安全至关重要。因此,本标准制定了一系列消防安全要求,以确保储存场所的消防安全。
1. 储罐
1.1 储罐的选址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应远离火源、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物品,应有足够的防火间距。
1.2 储罐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设计、制造和安装,并应定期进行检验和维护。
1.3 储罐应设置液位计、温度计、压力表等监测设备,以及防静电接地装置和防雷装置。
2. 管道
2.1 管道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设计、制造和安装,并应定期进行检验和维护。
2.2 管道应设置防火阀门、隔离阀门、泄压装置等安全设施,以及防静电接地装置和防雷装置。
2.3 管道应设置标志和警示标识,以便于消防人员进行应急处理。
3. 泵房
3.1 泵房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设计、制造和安装,并应定期进行检验和维护。
3.2 泵房应设置防火门、防火墙、防火卷帘门等安全设施,以及防静电接地装置和防雷装置。
3.3 泵房应设置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火栓、喷淋系统等。
4. 防火间距
4.1 储罐、管道、泵房等设施之间应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以防止火灾蔓延。
4.2 防火间距的计算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同时应考虑到储存物品的性质、数量、容器类型等因素。
5. 消防设施
5.1 储存场所应设置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火栓、喷淋系统等。
5.2 消防设施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设计、制造和安装,并应定期进行检验和维护。
5.3 消防设施应设置标志和警示标识,以便于消防人员进行应急处理。
相关标准
GB 50160-2018 石油化工企业火灾危险性评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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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231-2012 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指南
GB 50222-2017 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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