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6/T 448-2017
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认定
发布时间:2017-12-11 实施时间:2018-01-31
湿地是指水域和湿地生态系统,包括河流、湖泊、沼泽、沼波、湿地草甸、河口、海湾、海岸、珊瑚礁、海草床、盐沼、泥滩、沙滩、泥炭地、泥炭沼泽、泥炭草甸、泥炭森林、淡水沼泽、淡水草甸、淡水湿地森林、人工湿地等。
湿地是生态系统中最具生产力和生物多样性的环境之一,对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调节气候、净化水质、防洪抗旱等具有重要作用。因此,湿地的保护和管理是非常重要的。
本标准将湿地分为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两类,重要湿地是指对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水文地质、文化历史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的湿地,一般湿地是指除重要湿地以外的湿地。
重要湿地的认定应当符合以下标准:
1. 具有重要的生态系统功能,包括维护生物多样性、调节气候、净化水质、防洪抗旱等;
2. 具有重要的生物多样性,包括珍稀濒危物种、特有物种、迁徙鸟类等;
3. 具有重要的水文地质功能,包括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水文调节等;
4. 具有重要的文化历史价值,包括历史遗迹、文化景观等。
一般湿地的认定应当符合以下标准:
1. 具有湿地的基本特征,包括水文地质条件、植被类型等;
2. 具有一定的生态系统功能,包括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文地质调节等;
3. 具有一定的文化历史价值,包括历史遗迹、文化景观等。
本标准还规定了湿地的认定程序和管理要求,包括湿地调查、评估、认定、公示、保护、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相关标准
GB/T 18738-2008 湿地生态系统评价指南
GB/T 18739-2008 湿地生态系统修复技术规范
GB/T 18740-2008 湿地生态系统监测技术规范
GB/T 18741-2008 湿地生态系统管理规范
GB/T 18742-2008 湿地生态系统保护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