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6/T 506.4-2020
公共场所标识标牌英文译写规范 第4部分:住宿
发布时间:2020-07-15 实施时间:2020-07-20


住宿场所是指提供旅客住宿服务的场所,包括酒店、旅馆、招待所、宾馆、度假村、民宿等。为了方便旅客的识别和使用,住宿场所需要设置标识标牌,标识标牌的英文译写需要符合一定的规范。

1. 标识标牌的英文译写应当准确、简洁、规范,符合国际通用的英文表达方式。

2. 标识标牌的英文译写应当与中文名称一致,不能出现翻译错误或者歧义。

3. 标识标牌的英文译写应当使用常用的英文单词和短语,避免使用生僻或者过于复杂的词汇。

4. 标识标牌的英文译写应当使用大写字母,字母大小写应当与中文名称一致。

5. 标识标牌的英文译写应当使用标准的英文语法和标点符号,避免出现语法错误或者标点符号使用不当的情况。

6. 标识标牌的英文译写应当与标识标牌的中文译写排列在同一位置,字体大小和颜色应当与中文译写一致。

7. 标识标牌的英文译写应当与标识标牌的中文译写之间使用逗号隔开,逗号前后不应当有空格。

8. 标识标牌的英文译写应当与标识标牌的中文译写之间的距离应当与标识标牌的中文译写之间的距离一致。

9. 标识标牌的英文译写应当使用易于识别和理解的字体和字号,字体和字号应当与标识标牌的中文译写一致。

10. 标识标牌的英文译写应当使用易于辨认的颜色,颜色应当与标识标牌的中文译写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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