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5/T 91.1-2003
南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 蔬菜
发布时间:2003-05-16 实施时间:2003-06-08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南宁市生产、销售的各类蔬菜。

二、质量要求
1. 外观要求:蔬菜应该外形完整,无病虫害,无霉斑,无机械损伤,无腐烂。
2. 色泽要求:蔬菜应该色泽鲜艳,与品种特征相符。
3. 气味要求:蔬菜应该无异味。
4. 味道要求:蔬菜应该味道鲜美,与品种特征相符。
5. 营养成分要求:蔬菜应该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三、安全要求
1. 农药残留:蔬菜中农药残留量应该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 重金属:蔬菜中重金属含量应该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 微生物:蔬菜中细菌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等微生物含量应该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四、包装要求
1. 包装材料应该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 包装应该完整,无破损,无异味。
3. 包装上应该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

五、标志和标签要求
1. 标志和标签应该真实、准确、清晰。
2. 标志和标签上应该标明产品名称、规格、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

相关标准
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2763-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重金属限量
GB 4789.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