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5/T 143-2004
无公害农产品 木薯
发布时间:2004-07-30 实施时间:2004-08-30


木薯是一种重要的粮食作物,也是一种重要的工业原料。为了保证木薯的质量和安全,本标准制定了一系列的要求和规定。

1. 生产要求
1.1 种植地选择:选择土壤肥沃、排水良好、无污染的土地种植。
1.2 种植方式:采用科学的种植方式,合理施肥、浇水、除草、防病虫害等。
1.3 施肥:采用有机肥料和化肥相结合的方式,施肥量应根据土壤肥力和作物需求量确定。
1.4 农药使用:严格按照农药使用规定,不得超量使用,不得使用禁用农药。
1.5 收获:采用机械化收获或手工收获,保证木薯完整无损。

2. 质量要求
2.1 外观要求:木薯应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腐烂、无霉变。
2.2 内部品质:木薯应无异味、无异色、无异物、无毒素。

3. 检验方法
3.1 外观检验:对木薯进行目视检查,检查是否有病虫害、机械损伤、腐烂、霉变等。
3.2 内部品质检验:采用化学分析方法检测木薯中是否含有有害物质。

4. 标志
4.1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符合本标准要求的木薯可以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
4.2 生产者标志:生产者可以在包装上标注自己的名称、地址等信息。

5. 包装、运输和储存
5.1 包装:采用无公害材料进行包装,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5.2 运输: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潮、防晒、防震动,保证木薯的完整性和品质。
5.3 储存:储存过程中应注意通风、干燥、防潮、防虫,保证木薯的品质和安全。

相关标准
GB/T 28499-2012 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规范
GB/T 28498-2012 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GB/T 28497-2012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管理规范
GB/T 28496-2012 无公害农产品检验规范
GB/T 28495-2012 无公害农产品包装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