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广西八角的生产、加工、包装、储存、运输和销售等环节。
二、规定
1.质量要求
(1)外观要求:广西八角应为完整、干燥、无虫蛀、无霉变、无异味的八角果。
(2)色泽要求:广西八角应为棕红色,色泽均匀。
(3)味道要求:广西八角应具有浓郁的香味,无异味。
(4)含水率要求:广西八角的含水率应不超过13%。
(5)挥发油含量要求:广西八角的挥发油含量应不低于5%。
2.生产要求
(1)生产地点:广西八角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境内生产。
(2)生产方法:广西八角应采用传统的晾晒、烘烤等方法进行加工。
(3)生产工艺:广西八角的生产工艺应符合传统工艺要求,不得使用任何化学物质进行加工。
(4)生产环境:广西八角的生产环境应干燥、通风、无异味。
3.包装标识
(1)包装要求:广西八角应采用无毒、无异味、无污染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
(2)标识要求:广西八角的包装上应标明“广西八角”字样、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三、检验方法
1.外观检验:对广西八角的外观进行检查,判断是否完整、干燥、无虫蛀、无霉变、无异味。
2.色泽检验:对广西八角的色泽进行检查,判断是否为棕红色,色泽均匀。
3.味道检验:对广西八角的味道进行检查,判断是否具有浓郁的香味,无异味。
4.含水率检验:采用干燥法对广西八角的含水率进行检测。
5.挥发油含量检验:采用蒸馏法对广西八角的挥发油含量进行检测。
四、包装、储存、运输和销售
1.包装:广西八角应采用无毒、无异味、无污染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
2.储存:广西八角应储存在干燥、通风、无异味的环境中,避免阳光直射和潮湿。
3.运输:广西八角应采用无毒、无异味、无污染的运输工具进行运输。
4.销售:广西八角的销售应标明“广西八角”字样、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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