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5/T 337-2006
小水体流水养殖草鱼技术规范
发布时间:2006-05-19 实施时间:2006-06-19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小水体流水养殖草鱼的技术要求、管理措施、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二、术语和定义
2.1 小水体:指水面面积小于1公顷的水体。
2.2 流水养殖:指利用水流进行养殖的方式。
2.3 草鱼:指草鱼属的鱼类,包括鲢、鳙、鳊等品种。
2.4 养殖密度:指单位面积或单位体积内养殖的鱼苗数量。
2.5 饲料转化率:指鱼体重增加量与饲料重量之比。
2.6 水质:指水中溶解氧、pH值、氨氮、亚硝酸盐、硝酸盐等指标的综合情况。

三、技术要求
3.1 养殖池塘的选址应避免污染源和水流缓慢的地区。
3.2 养殖池塘应具备良好的水源条件,水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3 养殖池塘应具备良好的排水条件,避免因排水不畅而影响养殖效果。
3.4 养殖池塘应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避免因缺氧而影响养殖效果。
3.5 养殖池塘的设计应合理,养殖密度应根据池塘面积、水深、水流速度等因素进行合理调整。
3.6 养殖池塘的饲料应根据鱼的生长阶段和养殖密度进行合理配比,饲料转化率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3.7 养殖池塘的管理应科学规范,包括鱼苗选种、饲料投喂、疫病防治、水质监测等方面。
3.8 养殖池塘的环境保护应得到重视,避免因养殖污染而影响水环境。

四、管理措施
4.1 鱼苗选种应选择健康、生长快、适应性强的品种。
4.2 饲料投喂应根据鱼的生长阶段和养殖密度进行合理配比,避免过度投喂。
4.3 疫病防治应采取综合措施,包括加强池塘卫生管理、定期检查鱼体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理疫病等。
4.4 水质监测应定期进行,及时发现和处理水质异常情况。
4.5 养殖池塘的清淤应定期进行,避免因淤泥过多而影响养殖效果。

五、环境保护
5.1 养殖池塘的废水应得到合理处理,避免直接排放到水体中。
5.2 养殖池塘的粪便、残饵等废弃物应得到合理处理,避免对水环境造成污染。
5.3 养殖池塘周围的环境应得到合理保护,避免因养殖污染而影响周围环境。

相关标准
GB 11607-1989 淡水养殖水质标准
GB 14848-2017 水产养殖环境质量标准
GB 12763-2007 水产养殖池塘设计规范
GB 12764-2007 水产养殖池塘施工规范
GB 12765-2007 水产养殖池塘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