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养殖业无公害农产品是指在养殖过程中,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抗生素等化学物质,不使用生长激素、饲料添加剂等非天然物质,保证养殖环境卫生、水质清洁、动物健康,生产出的农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产品。为了保证养殖业无公害农产品的质量,需要对产地水质进行采样检测,本标准就是为了规范养殖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水质采样的技术要求、采样方法、采样点的选择、采样容器的选择、采样现场的处理、采样后的处理及分析等内容。
1. 技术要求
1.1 采样人员应具有一定的水质采样技术和操作经验,应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
1.2 采样前应了解采样点的水质情况,选择合适的采样点。
1.3 采样前应检查采样器具的完好性和清洁度,采样器具应经过消毒处理。
1.4 采样时应避免污染,避免采样器具接触其他物质。
1.5 采样后应及时进行处理和分析,避免样品变质。
2. 采样方法
2.1 采样点的选择应根据养殖场的实际情况,选择水质较好的地方进行采样。
2.2 采样时应根据采样点的水深选择合适的采样器具,避免采样器具接触底泥。
2.3 采样时应保证采样器具完全浸入水中,避免空气进入采样器具。
2.4 采样时应根据采样点的水深选择合适的采样量,避免采样量过少或过多。
3. 采样点的选择
3.1 采样点应选择养殖场周围没有明显污染源的地方。
3.2 采样点应选择水流缓慢、水深适中、水质清澈的地方。
3.3 采样点应选择距离养殖场较远的地方,避免养殖废水对采样结果的影响。
4. 采样容器的选择
4.1 采样容器应具有一定的耐腐蚀性和密封性。
4.2 采样容器应经过消毒处理,避免污染样品。
4.3 采样容器应标明采样点的编号、采样时间等信息。
5. 采样现场的处理
5.1 采样现场应保持清洁,避免污染样品。
5.2 采样现场应避免直接暴露在阳光下,避免样品变质。
5.3 采样现场应及时进行样品的处理和保存。
6. 采样后的处理及分析
6.1 采样后应及时进行样品的处理和分析,避免样品变质。
6.2 样品的处理和分析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6.3 样品的处理和分析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实验室进行。
相关标准:
GB/T 5750-2018 水质标准
GB/T 17219-1998 水质采样方法
GB/T 19495-2004 水质监测技术规范
GB/T 18920-2002 水质样品处理规范
GB/T 18204.2-2014 水质监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