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5/T 578.3-2009
公共场所汉英标识英文译法 第3部分: 商业服务业
发布时间:2009-12-10 实施时间:2010-01-12
商业服务业是指提供各种服务的商业机构,包括银行、保险、证券、旅游、餐饮、娱乐等行业。商业服务业标识的规范化对于提高服务质量、增强品牌形象、促进消费者信任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作用。
DB45/T 578.3-2009对商业服务业标识的英文译法进行了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商业服务业标识的英文名称应当准确、简洁、易于理解和记忆。
2. 商业服务业标识的英文名称应当与中文名称相对应,避免出现歧义和误解。
3. 商业服务业标识的英文名称应当符合国际通用的命名规则和惯例。
4. 商业服务业标识的英文名称应当遵循大小写、缩写、连字符等方面的规范。
5. 商业服务业标识的英文名称应当与商业服务业的实际情况相符,避免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
6. 商业服务业标识的英文名称应当具有独特性和识别性,便于消费者识别和记忆。
7. 商业服务业标识的英文名称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规定,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
8. 商业服务业标识的英文名称应当遵循国际化、现代化、科技化的趋势,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
除了以上规范,DB45/T 578.3-2009还对商业服务业标识的设计、颜色、字体等方面进行了一定的规范,以确保商业服务业标识的整体效果和品质。
相关标准
GB/T 7714-2015 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 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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