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水泥企业的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和管理。
二、术语和定义
2.1 能源计量器具:指用于测量、计量和记录能源消耗量的仪器、设备和系统。
2.2 校准:指通过比较被校准器具的测量结果和已知准确值之间的差异,确定被校准器具的测量误差,并进行调整,使其符合规定的精度要求。
2.3 检定:指对能源计量器具进行检验,以确定其符合规定的技术要求和精度要求。
2.4 校验:指对能源计量器具进行检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技术要求和精度要求。
2.5 精度等级:指能源计量器具的测量误差允许范围。
2.6 检定周期:指对能源计量器具进行检定的时间间隔。
2.7 校准周期:指对能源计量器具进行校准的时间间隔。
2.8 校验周期:指对能源计量器具进行校验的时间间隔。
三、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
3.1 水泥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和能源消耗情况,合理配置能源计量器具,确保能源计量数据的真实性和可比性。
3.2 水泥企业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能源计量器具,并按照规定的精度等级进行选型。
3.3 水泥企业应根据能源计量器具的使用要求,选用适当的安装位置和安装方式,确保能源计量器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4 水泥企业应对新安装的能源计量器具进行检定,并在使用前进行校准和校验,确保其符合规定的技术要求和精度要求。
四、能源计量器具的管理
4.1 水泥企业应建立能源计量器具管理制度,明确能源计量器具的使用、校准、校验、检定、维护和报废等管理要求。
4.2 水泥企业应对能源计量器具进行定期检定,并按照规定的检定周期进行检定。
4.3 水泥企业应对能源计量器具进行定期校准,并按照规定的校准周期进行校准。
4.4 水泥企业应对能源计量器具进行定期校验,并按照规定的校验周期进行校验。
4.5 水泥企业应对能源计量器具进行定期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准确性。
4.6 水泥企业应对不能满足校准、校验和检定要求的能源计量器具及时报废,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4.7 水泥企业应建立能源计量器具档案,记录能源计量器具的基本信息、检定、校准、校验、维护和报废等情况,并保留相关记录和证明材料。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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