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5/ 863-2012
地理标志产品 凉亭鸡
发布时间:2012-12-05 实施时间:2012-12-25
凉亭鸡是中国江苏省扬州市凉亭镇出产的一种优质家禽,因其肉质鲜嫩、营养丰富、味道鲜美而享有盛誉。为了保护凉亭鸡的地理标志,促进凉亭鸡的生产和销售,提高凉亭鸡的品质和知名度,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DB45/ 863-2012《地理标志产品 凉亭鸡》标准。
该标准规定了凉亭鸡的产地、品种、养殖、屠宰、加工、质量等方面的要求。其中,产地要求凉亭鸡必须在江苏省扬州市凉亭镇出产;品种要求凉亭鸡必须是扬州鸡的一个分支,具有扬州鸡的特点;养殖要求凉亭鸡必须在自然环境下生长,不得使用激素、抗生素等药物;屠宰要求凉亭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屠宰,保证肉质鲜嫩;加工要求凉亭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加工,保证口感鲜美;质量要求凉亭鸡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通过制定该标准,可以有效保护凉亭鸡的地理标志,防止假冒伪劣产品的出现,促进凉亭鸡的生产和销售,提高凉亭鸡的品质和知名度。同时,该标准也为消费者提供了一个可靠的选择标准,让消费者更加放心地购买凉亭鸡产品。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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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8705-2015 地理标志产品 评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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