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5/T 941-2013
地理标志产品 灵山荔枝
发布时间:2013-11-25 实施时间:2013-12-25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灵山县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灵山荔枝。

二、质量要求
1. 外观要求:果实呈卵形或近圆形,果皮薄而光滑,果面光亮,果肉鲜嫩多汁,果核小而紧贴果肉,果实成熟后果皮呈红色或黄色。
2. 味道要求:果肉鲜甜多汁,口感鲜美,无异味。
3. 营养成分要求:果实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维生素B1、维生素B2、钙、磷、铁等营养成分。
4. 农药残留要求:农药残留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三、生产要求
1. 种植要求:灵山荔枝应在灵山县境内种植,种植地区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 管理要求:种植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农药使用量,保证果实的质量和安全。
3. 采摘要求:采摘时应选择成熟度适宜的果实,避免采摘未成熟或过熟果实。
4. 运输要求:果实应在采摘后24小时内运输到加工厂,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果实受损。

四、包装要求
1. 包装材料: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物质。
2. 包装规格:每箱净重不得超过10公斤,每箱内果实数量应保持一致。
3. 包装标识:包装上应标注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产地、净重等信息。

相关标准
GB/T 19630-2011 地理标志产品 通用技术要求
GB/T 5490-2008 水果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2762-2017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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