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5/T 978-2014
桉树组培苗出口检疫规程
发布时间:2014-02-28 实施时间:2014-03-28


桉树是一种重要的经济林种,其组培苗的出口对于我国的林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了保障出口桉树组培苗的质量和安全,本标准制定了桉树组培苗出口检疫的要求和程序。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桉树组培苗的出口检疫。

2.检疫要求
(1)桉树组培苗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无病虫害和有害生物。
(2)桉树组培苗应在出口前进行检疫,检疫机构应具备相应的检疫资质。
(3)检疫机构应对桉树组培苗进行检疫,包括外观检查、病虫害检查和有害生物检查等。
(4)检疫机构应对检疫合格的桉树组培苗开具检疫证书。

3.检疫程序
(1)申请检疫:出口桉树组培苗的企业应向检疫机构申请检疫。
(2)检疫接收:检疫机构应接收企业的检疫申请,并安排检疫时间和地点。
(3)检疫检查:检疫机构应对桉树组培苗进行检疫检查,包括外观检查、病虫害检查和有害生物检查等。
(4)检疫处理:对于检疫不合格的桉树组培苗,检疫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检疫合格:对于检疫合格的桉树组培苗,检疫机构应开具检疫证书。
(6)出口通关:企业应在出口前向海关出具检疫证书,完成出口通关手续。

4.检疫标准
桉树组培苗出口检疫应符合以下标准:
(1)GB/T 16180-2014 植物检疫规程
(2)GB/T 16181-2014 植物检疫证书
(3)GB/T 16182-2014 植物检疫处理
(4)GB/T 16183-2014 植物检疫检查
(5)GB/T 16184-2014 植物检疫申请

相关标准:
GB/T 16180-2014 植物检疫规程
GB/T 16181-2014 植物检疫证书
GB/T 16182-2014 植物检疫处理
GB/T 16183-2014 植物检疫检查
GB/T 16184-2014 植物检疫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