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5/T 1023-2014
红木及深色名贵硬木工艺品标识
发布时间:2014-06-10 实施时间:2014-07-10


红木及深色名贵硬木工艺品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和收藏价值。然而,由于市场上存在大量假冒伪劣产品,消费者往往难以辨别真伪,导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红木及深色名贵硬木工艺品的生产和销售,国家林业局发布了DB45/T 1023-2014 红木及深色名贵硬木工艺品标识标准。

该标准规定了红木及深色名贵硬木工艺品的标识内容、标识方式、标识位置、标识尺寸等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 标识内容:标识应包括产品名称、材质、规格、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等信息。其中,产品名称应准确、明确,不得使用虚假、夸大、误导性的语言;材质应标明红木或深色名贵硬木的种类和产地;规格应标明产品的尺寸、重量等信息;生产日期应标明产品的生产时间;生产厂家应标明生产厂家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2. 标识方式:标识应采用刻印、喷印、贴标等方式进行,不得使用易脱落、易伪造的标识方式。

3. 标识位置:标识应放置在产品的显著位置,不得遮挡或混淆。

4. 标识尺寸:标识的字体大小应适中,不得过小或过大,标识的尺寸应与产品的大小相适应。

此外,标准还规定了红木及深色名贵硬木工艺品的检验、鉴定要求。检验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鉴定应由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相关标准:
GB/T 18107-2013 木材及木材制品的质量检验
GB/T 3325-2008 木材鉴定术语
GB/T 3326-2008 木材鉴定规范
GB/T 3327-2008 木材鉴定方法
GB/T 3328-2008 木材鉴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