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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服务是指在家庭中为家庭成员提供生活、保健、教育、娱乐等方面的服务,是一种重要的社会服务形式。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家政服务行业也得到了快速发展。然而,由于行业规范不够、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原因,家政服务行业存在一些问题,如服务质量不稳定、服务内容不规范、服务态度不好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家家庭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定了《家庭服务 家政服务员服务质量要求与等级划分》标准。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服务质量要求
该标准规定了家政服务员在服务过程中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服务技能,包括服务态度、服务技能、服务行为等方面。其中,服务态度要求家政服务员要有礼貌、耐心、细心、诚信等品质;服务技能要求家政服务员要具备基本的家务技能和护理技能;服务行为要求家政服务员要遵守服务规范,保护客户隐私,不得泄露客户信息等。
2. 服务等级划分
该标准将家政服务员的服务水平分为五个等级,分别为A、B、C、D、E级。其中,A级为最高级别,E级为最低级别。家政服务员的服务等级将根据其服务质量、服务经验、服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定。不同等级的家政服务员在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价格等方面也有所不同。
3. 服务评价
该标准规定了家政服务员的服务应该得到客户的评价,客户可以根据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服务效果等方面对家政服务员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家政服务员服务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
该标准的实施,对于规范家政服务行业、提高家政服务员的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该标准也为家政服务员的职业发展提供了一个明确的职业发展路径。
相关标准:
GB/T 27934-2011 家政服务质量评价标准
GB/T 27935-2011 家政服务员职业技能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
GB/T 27936-2011 家政服务员职业技能培训与考核标准
GB/T 27937-2011 家政服务员职业道德规范
GB/T 27938-2011 家政服务员职业技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