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5/T 1081-2014
药用植物展示标牌制作要求
发布时间:2014-10-25 实施时间:2014-11-25
药用植物是指具有药用价值的植物,其药用部位可以是根、茎、叶、花、果实等。药用植物展示标牌是指在药用植物展示区域内,为了方便观众了解药用植物的名称、科属、形态特征、药用部位、药用价值等信息而设置的标牌。药用植物展示标牌的制作要求如下:
1. 标牌材质应选用防水、防腐、耐候性好的材料,如不锈钢、铝合金、亚克力板等。
2. 标牌尺寸应根据展示区域的大小和观众的观看距离来确定,一般不小于30cm×20cm。
3. 标牌内容应包括药用植物的名称、科属、形态特征、药用部位、药用价值等信息。其中,药用植物的名称应使用标准的中文名称,科属应使用拉丁文名称,形态特征应简明扼要地描述,药用部位应明确指出,药用价值应客观准确地介绍。
4. 标牌文字应使用黑色或深灰色,字体应选用宋体或楷体,字号应根据标牌尺寸和观众的观看距离来确定,一般不小于16号。
5. 标牌图案应简洁明了,色彩应鲜明、协调,与药用植物的形态特征相符合。
6. 标牌制作应注意排版、对齐、字迹清晰、图案精细等要求,保证标牌的准确性、规范性和美观性。
相关标准
GB/T 1962.1-2001 植物学名词 第1部分:植物名称的通则
GB/T 1962.2-2001 植物学名词 第2部分:植物名称的拉丁文拼写法
GB/T 1962.3-2001 植物学名词 第3部分:植物名称的拉丁文拼写法的修订
GB/T 1962.4-2001 植物学名词 第4部分:植物名称的拉丁文拼写法的修订
GB/T 1962.5-2001 植物学名词 第5部分:植物名称的拉丁文拼写法的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