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5/T 1164-2015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规程
发布时间:2015-05-10 实施时间:2015-06-10
火灾高危单位是指在生产、经营、服务等活动中,易发生火灾、火灾后果严重、火灾风险较高的单位。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本标准制定了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规程。
评估的基本要求包括:评估应当全面、客观、公正、科学;评估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评估应当注重实际效果和可操作性;评估应当保护被评估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评估的方法包括:现场勘查、文件资料查阅、访谈调查、技术分析等。评估的内容包括:火灾风险评估、消防设施设备评估、消防组织管理评估、消防宣传教育评估等。评估结果处理包括:评估结果分类、评估结果分析、评估结果处理建议等。评估报告编制包括:评估报告的组成、评估报告的格式、评估报告的内容等。
本标准适用于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工业企业、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医院、学校、公共场所等。
相关标准
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22-2017 建筑消防设计规范
GB 16806-2017 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规范
GB/T 50378-2019 消防安全评估标准
GB/T 50379-2019 消防安全评估报告编制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