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5/T 1227-2015
预防接种门诊建设规范
发布时间:2015-12-01 实施时间:2015-12-30


预防接种是疾病预防控制的重要措施之一,预防接种门诊是开展预防接种工作的重要场所。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预防接种门诊的建设必须符合一定的规范要求。

1. 选址要求
预防接种门诊应选在交通便利、人流量大、环境优美、空气清新、噪音小、光线充足、通风良好的地方。门诊的周围环境应无污染源,如垃圾堆放、污水排放等。

2. 建筑设计要求
预防接种门诊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建筑面积应根据门诊的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确定。门诊的建筑结构应牢固,防震、防火、防盗、防水、防潮、防腐蚀等性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 装修装饰要求
预防接种门诊的装修装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装修材料应符合环保要求,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物质。门诊的装修风格应简洁明快,色彩搭配合理,营造舒适、温馨的就诊环境。

4. 设备设施要求
预防接种门诊应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器材,如注射器、针头、冰箱、温度计、血压计等。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保证使用安全、有效。

5. 环境卫生要求
预防接种门诊的环境卫生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门诊内部应保持清洁、整洁、干燥、通风、无异味。门诊的卫生区域应与非卫生区域分开,卫生区域应定期消毒。

6. 医疗废物处理要求
预防接种门诊的医疗废物处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医疗废物应分类收集、分类处理,不得随意丢弃。门诊应配备医疗废物处理设施,保证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

相关标准
GB 15982-2012 医疗机构感染控制标准
GB 18457-2015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GB 50333-2013 医疗卫生建筑设计标准
GB/T 191-2008 包装 - 储存和运输标志
GB/T 19633-2005 医疗器械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