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蔬菜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包括大田蔬菜、温室蔬菜、水培蔬菜等。
二、术语和定义
2.1 蔬菜基地:指专门用于蔬菜生产的土地或设施。
2.2 大田蔬菜:指在露天田地中种植的蔬菜。
2.3 温室蔬菜:指在温室中种植的蔬菜。
2.4 水培蔬菜:指在水中种植的蔬菜。
2.5 生产管理:指蔬菜生产过程中的管理活动,包括育苗、施肥、灌溉、病虫害防治、采收等。
2.6 环境保护:指蔬菜生产过程中对环境的保护和治理活动,包括土壤保护、水资源保护、空气污染防治等。
三、基地选址
3.1 基地应选在土地肥沃、排水良好、阳光充足、气候适宜的地区。
3.2 基地周围应无污染源,如化工厂、垃圾处理厂等。
3.3 基地应远离交通干线和工业区,以减少污染物的影响。
四、土地利用
4.1 基地应进行土壤检测,确保土壤无重金属和有害物质污染。
4.2 基地应进行土地改良,提高土壤肥力和保水能力。
4.3 基地应合理利用土地,避免过度开垦和过度利用。
五、设施建设
5.1 温室设施应符合国家标准,具有良好的保温、透光、通风、排水等性能。
5.2 水培设施应符合国家标准,具有良好的水循环、水质控制等性能。
5.3 设施应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和安全性。
六、生产管理
6.1 育苗应选用优质种子和育苗基质,控制育苗温度和湿度,确保育苗质量。
6.2 施肥应根据土壤肥力和作物需求进行,避免过量施肥和不当施肥。
6.3 灌溉应根据作物需水量和土壤水分状况进行,避免过量灌溉和不当灌溉。
6.4 病虫害防治应采用综合防治措施,避免单一防治和过度使用农药。
6.5 采收应在适当的时间进行,避免过早或过晚采收,影响产品品质。
七、环境保护
7.1 土壤保护应采用轮作、翻耕、施肥等措施,避免土壤退化和污染。
7.2 水资源保护应采用节水措施,避免水资源浪费和污染。
7.3 空气污染防治应采用减排措施,避免农业活动对空气造成污染。
相关标准
GB/T 19212.1-2017 农药残留限量
GB/T 19212.2-2017 农药残留分析方法
GB/T 19212.3-2017 农药残留检验规程
GB/T 19212.4-2017 农药残留检验报告
GB/T 19212.5-2017 农药残留检验结果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