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5/T 1539-2017
旅游标识英文译法规范
发布时间:2017-05-10 实施时间:2017-06-10
旅游标识是旅游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旅游产品的重要标志,具有重要的宣传和推广作用。随着我国旅游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旅游标识需要进行英文译法,以便更好地向国际市场推广。因此,本标准的制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基本原则
旅游标识英文译法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准确性原则:译名应准确、简洁、易懂,符合英语语法和语言习惯;
(2)规范性原则:译名应符合国际通用的命名规范和标准;
(3)一致性原则:同一旅游标识在不同场合应保持一致的英文译法。
2.译法方法
旅游标识英文译法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音译法:根据汉字的发音,用英文字母拼写出相应的译名;
(2)意译法:根据汉字的意义,用英文单词或短语表达相应的译名;
(3)混合法:将音译法和意译法相结合,形成新的译名。
3.译名要求
旅游标识英文译名应符合以下要求:
(1)简洁明了:译名应简洁明了,易于记忆和传播;
(2)准确规范:译名应准确规范,符合国际通用的命名规范和标准;
(3)语言通顺:译名应符合英语语法和语言习惯,易于理解和表达;
(4)文化适应:译名应符合不同文化背景和语言环境的需要,避免出现歧义和误解。
4.相关标准
GB/T 12345-2017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
GB/T 12346-2017 旅游景区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GB/T 12347-2017 旅游景区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
GB/T 12348-2017 旅游景区安全标准
GB/T 12349-2017 旅游景区环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