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5/T 1622-2017
高速公路收费微笑服务规范
发布时间:2017-12-01 实施时间:2017-12-30
随着我国高速公路的不断发展,高速公路收费员的服务水平也越来越受到关注。为了提高高速公路收费员的服务水平,规范收费服务流程,保障广大车主的合法权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定了《高速公路收费微笑服务规范》(DB45/T 1622-2017)。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要求
高速公路收费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服务技能,能够熟练掌握收费系统的操作方法和相关规定,能够熟练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和投诉处理。
2.服务流程
高速公路收费员应按照规定的服务流程进行服务,包括车辆进站、收费、放行等环节。在服务过程中,应注意礼貌待人、微笑服务,为车主提供优质的服务体验。
3.服务标准
高速公路收费员应按照规定的服务标准进行服务,包括服务态度、服务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在服务过程中,应注意细节,做到服务到位、服务周到。
4.服务评价
高速公路收费员的服务质量应定期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应及时反馈给收费员,以便收费员及时改进服务不足之处,提高服务质量。
该标准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高速公路收费员的服务水平,提升高速公路服务质量,为广大车主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体验。
相关标准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 50378-2019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标准
GB/T 50883-2017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标志标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