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5/T 191-2019
地理标志产品 永福罗汉果
发布时间:2019-05-31 实施时间:2019-06-30
一、质量要求
1. 永福罗汉果应具有良好的色泽、形态和口感,果实应完整、无病虫害和机械损伤。
2. 永福罗汉果的果肉应具有较高的含糖量和香味,果核应小而紧实。
3. 永福罗汉果的果实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如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等。
二、生产要求
1. 永福罗汉果的种植应在永福县境内进行,采用无公害、绿色、有机等生产方式,禁止使用化学农药和化肥。
2. 永福罗汉果的采摘应在果实成熟期内进行,采摘后应立即进行分类、清洗、消毒等处理。
3. 永福罗汉果的加工应在规定的加工场所内进行,加工过程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如食品安全法等。
三、包装要求
1. 永福罗汉果的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如食品包装标准等。
2. 永福罗汉果的包装应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地址等信息。
3. 永福罗汉果的包装应保证产品的完整性和卫生安全。
相关标准
GB/T 19630-2011地理标志产品 通则
GB/T 19631-2011地理标志产品 保护标志
GB/T 19632-2011地理标志产品 产品规范
GB/T 19633-2011地理标志产品 产品检验
GB/T 19634-2011地理标志产品 产品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