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5/T 1725-2018
造纸企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细则
发布时间:2018-04-16 实施时间:2018-05-20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造纸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但是,造纸企业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粉尘、噪声、化学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对职工的身体健康造成威胁。因此,对于造纸企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DB45/T 1725-2018标准规定了造纸企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基本要求、评价方法、评价指标、评价结果的判定和评价报告的编制等内容。其中,基本要求包括评价的目的、适用范围、评价原则、评价程序等;评价方法包括现场检查、职业卫生检测、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等;评价指标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量、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措施等;评价结果的判定包括评价结果的等级划分和评价结果的解释说明;评价报告的编制包括评价报告的内容、格式、要求等。
该标准的实施,可以有效地规范造纸企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保障职工身体健康,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同时,该标准也可以为其他行业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提供参考。
相关标准
GBZ/T 229.1-2010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GBZ/T 229.2-2010 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评价
GBZ/T 229.3-2010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
GBZ/T 229.4-2010 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措施评价
GBZ/T 229.5-2010 职业病危害因素健康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