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渡河位于广西南宁市上林县,是南宁市的重要水源地之一。为了保障上林渡河的水质和水量,需要对其进行公制作。本标准旨在规范上林渡河公制作的技术要求,确保公制作的质量和安全。
1.技术要求
1.1 上林渡河公制作的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满足上林渡河的水质和水量要求。
1.2 公制作的深度应根据上林渡河的水深、水流速度、水质等因素确定,一般不应超过水深的1/3。
1.3 公制作的宽度应根据上林渡河的水流速度、水量等因素确定,一般不应小于2米。
1.4 公制作的底部应平整、光滑,不得有凸起、凹陷、裂缝等缺陷。
1.5 公制作的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一般选用混凝土、石材等材料。
2.施工方法
2.1 公制作的施工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前应进行现场勘测和测量。
2.2 公制作的施工应按照先进、科学、安全、环保的原则进行,严格控制施工质量。
2.3 公制作的施工应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安全防护。
3.验收规定
3.1 公制作的验收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验收前应进行现场检查和测量。
3.2 公制作的验收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3 公制作的验收应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参与,验收结果应书面报告。
4.安全防护
4.1 公制作的施工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进行,严格控制施工安全风险。
4.2 公制作的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施工人员应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4.3 公制作的施工应按照施工方案进行,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
相关标准
GB 50268-2018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69-2018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GB 50270-2018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GB 50271-2018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图设计规范
GB 50272-2018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