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5/T 679-2017
城镇生活用水定额
发布时间:2017-12-30 实施时间:2018-01-30
城镇生活用水是指城镇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用水,包括饮用水、生活用水、卫生用水等。城镇生活用水定额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每个人所需的用水量和用水设施的配置标准。城镇生活用水定额的制定,对于城镇用水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具有重要的意义。
DB45/T 679-2017 城镇生活用水定额规定了城镇居民的人均日用水量为120L/人·d,其中饮用水量为20L/人·d,生活用水量为80L/人·d,卫生用水量为20L/人·d。此外,标准还规定了城镇生活用水设施的配置标准,包括厨房、卫生间、洗衣房、浴室等用水设施的数量和规格。例如,每个住宅应配置一个厨房,厨房内应配置一个洗涤池和一个饮用水龙头,洗涤池的尺寸应不小于800mm×450mm×200mm,饮用水龙头应符合国家标准。此外,标准还规定了用水管道的规格和材质,以及用水设施的安装和验收标准。
城镇生活用水定额的制定,可以为城镇用水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提供依据。在城镇用水的规划和设计中,可以根据城镇居民的人口数量和用水需求,合理配置用水设施和管道,确保城镇居民的用水需求得到满足。在城镇用水的施工和验收中,可以根据标准规定的用水设施的配置标准和管道的规格,进行施工和验收,确保城镇居民的用水设施和管道的质量和安全。
相关标准
GB 50015-2019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14 建筑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9-2015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68-2018 城市供水排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097-2016 城市供水工程设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