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5/T 843.2-2017
机关绩效管理 第2部分:目标制定
发布时间:2017-12-30 实施时间:2018-01-30


机关绩效管理是指通过制定目标、实施计划、开展评估等一系列管理活动,以实现机关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高效化。目标制定是机关绩效管理的第一步,是机关绩效管理的核心环节之一。目标制定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机关绩效管理的成效和效果。因此,DB45/T 843.2-2017 机关绩效管理 第2部分:目标制定对机关绩效管理中目标制定的要求和流程进行了详细规定。

该标准规定了机关绩效管理中目标制定的基本原则,包括目标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可衡量性、可达成性、可追溯性等。同时,该标准还规定了机关绩效管理中目标制定的流程,包括目标确定、目标分解、目标细化、目标评估等。具体来说,目标确定是指机关根据自身的工作需要和发展方向,确定机关绩效管理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目标分解是指将机关绩效管理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分解到各个部门和个人,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目标细化是指将机关绩效管理的具体目标进一步细化到具体的工作任务和绩效指标,明确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标准;目标评估是指对机关绩效管理的目标进行定期评估和反馈,及时发现问题和改进措施。

该标准还规定了机关绩效管理中目标制定的具体要求,包括目标的数量、质量、时间、成本、效益等方面的要求。同时,该标准还规定了机关绩效管理中目标制定的监督和评估要求,包括目标的监督和评估机制、目标的监督和评估方法、目标的监督和评估结果的反馈和应用等。

综上所述,DB45/T 843.2-2017 机关绩效管理 第2部分:目标制定是机关绩效管理的重要标准之一,对机关绩效管理中目标制定的要求和流程进行了详细规定,有助于提高机关绩效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机关工作的改进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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