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503/T 0007-2020
桂林鲜湿类米粉生产卫生规范
发布时间:2020-11-05 实施时间:2020-12-01


米粉是中国南方地区的传统食品之一,其中桂林鲜湿类米粉以其独特的口感和风味而闻名于世。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制定了DB4503/T 0007-2020桂林鲜湿类米粉生产卫生规范,下面将对该标准进行介绍。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桂林鲜湿类米粉的生产过程中的卫生要求,包括原料、生产过程、设备、环境、人员卫生等方面的要求。

二、原料要求
1. 原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不得使用过期、变质、霉变、有害物质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原料。
2. 原料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异味的库房中,避免与有害物质接触。

三、生产过程要求
1. 生产车间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无异味。
2. 生产车间应定期进行消毒,消毒剂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3. 生产车间应设置洗手池,并配备洗手液、干手器等卫生设施。
4. 生产过程中应避免污染,生产设备应定期清洗、消毒。
5. 生产过程中应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控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量和种类。

四、设备要求
1. 生产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清洗、消毒。
2. 生产设备应与生产车间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五、环境要求
1. 生产车间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无异味。
2. 生产车间应设置垃圾桶,并定期清理、消毒。
3. 生产车间应设置防虫设施,避免虫害污染。

六、人员卫生要求
1. 生产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发现患有传染病的人员应立即停止工作。
2. 生产人员应穿戴清洁、整洁、无异味的工作服、工作帽、口罩等卫生用品。
3. 生产人员应定期进行手部卫生,避免手部污染。

七、包装、储存要求
1. 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不得使用污染、变质、有害物质的包装材料。
2. 包装过程中应避免污染,包装设备应定期清洗、消毒。
3. 成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异味的库房中,避免与有害物质接触。

相关标准:
1. 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2. GB 4789.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检验通则
3. GB 14881-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4. GB 31604.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限用物质
5. GB 5009.15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