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胶合板生产企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
二、术语和定义
2.1 职业病危害评价
职业病危害评价是指对胶合板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的过程。
2.2 职业病危害控制
职业病危害控制是指通过采取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和个体防护措施等手段,降低或消除胶合板生产企业从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可能性和程度。
2.3 职业健康监护
职业健康监护是指对胶合板生产企业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诊断职业病,采取措施防止职业病的发生和发展。
2.4 职业卫生管理
职业卫生管理是指对胶合板生产企业从业人员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管理和控制,保障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5 职业健康教育
职业健康教育是指对胶合板生产企业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意识和能力。
三、职业病危害评价
3.1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
胶合板生产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和人因因素等。
3.2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评估
胶合板生产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评估,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性质、浓度、暴露时间和暴露途径等。
3.3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析
胶合板生产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分析,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程度、暴露频度和暴露强度等。
四、职业病危害控制
4.1 技术措施
胶合板生产企业应当采取技术措施,降低或消除从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可能性和程度,包括改进工艺、使用安全设备和设施等。
4.2 管理措施
胶合板生产企业应当采取管理措施,降低或消除从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可能性和程度,包括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等。
4.3 个体防护措施
胶合板生产企业应当采取个体防护措施,保护从业人员免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侵害,包括佩戴防护用品、洗浴更衣等。
五、职业健康监护
5.1 职业健康检查
胶合板生产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和诊断职业病,采取措施防止职业病的发生和发展。
5.2 职业健康评估
胶合板生产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评估,了解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状况,采取措施保障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六、职业卫生管理
6.1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胶合板生产企业应当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明确职业卫生管理的职责、要求和措施,保障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6.2 职业卫生档案
胶合板生产企业应当建立从业人员的职业卫生档案,记录从业人员的职业病危害暴露情况、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等信息。
七、职业健康教育
胶合板生产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意识和能力,降低职业病危害的发生率。
相关标准
GBZ 2.1-2007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和代码
GBZ 2.2-2007 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限值
GBZ 2.3-2007 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测定方法
GBZ 2.4-2007 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评价方法
GBZ 2.5-2007 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监测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