漓江风景名胜区是中国著名的旅游景点之一,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风光和独特的人文景观。然而,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漓江风景名胜区也面临着生态环境破坏和文明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为了保护漓江风景名胜区的生态环境,提高旅游者的文明素质,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了本标准。
一、生态环境保护规范
1. 保护自然景观。不随意采摘、破坏植被,不乱扔垃圾,不在河道内游泳、洗衣、洗车等。
2. 保护水环境。不乱倒污水、垃圾,不在河道内洗车、洗衣等。
3. 保护空气环境。不随意燃放烟花爆竹,不乱扔烟蒂、垃圾等。
4. 保护文物古迹。不随意涂鸦、刻字,不乱扔垃圾,不攀爬、践踏文物古迹。
二、文明行为规范
1. 遵守公共秩序。不随意喧哗、打闹,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吐痰等。
2. 尊重民族风俗。不随意侵犯他人隐私,不在公共场所穿着暴露、不文明的服装等。
3. 尊重文化遗产。不随意涂鸦、刻字,不攀爬、践踏文物古迹等。
4. 尊重自然环境。不随意破坏植被,不乱扔垃圾,不在河道内游泳、洗衣、洗车等。
5. 尊重旅游资源。不随意破坏旅游设施,不乱扔垃圾,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吐痰等。
三、监督与管理
1. 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旅游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违反本规范的行为。
2. 旅游从业人员应当积极宣传本规范,引导旅游者遵守规范,及时制止违反规范的行为。
3. 旅游者应当自觉遵守本规范,爱护漓江风景名胜区的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
相关标准
GB/T 17747-2017 旅游景区环境管理规范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规范
GB/T 25914-2010 旅游从业人员素质要求
GB/T 12314-2006 旅游服务质量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