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513/T 0002-2023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规范
发布时间:2023-02-13 实施时间:2023-03-13
一、服务标准
1.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应当为群众提供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商务服务、文化服务等多种服务,服务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服务流程和服务标准,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
3.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应当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服务方式,如电话预约、网上预约、自助服务等。
二、设施要求
1.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服务设施,包括接待大厅、办公室、会议室、服务窗口、自助服务区等。
2.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应当配备先进的信息化设备,如电子屏幕、自助终端、智能排队系统等,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3.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应当保证服务设施的安全、卫生、舒适,如消防设施、卫生间、空调、照明等。
三、管理要求
1.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服务管理制度,包括服务流程、服务标准、服务评价等。
2.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应当配备专业的服务人员,提供优质的服务。
3.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加强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4.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服务监督机制,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价。
相关标准
GB/T 50378-2019 乡镇政府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规范
GB/T 50379-2019 乡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规范
GB/T 50380-2019 社区服务中心建设规范
GB/T 50381-2019 城市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规范
GB/T 50382-2019 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