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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4/26-200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是我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法规之一,它规定了各类工业企业、城市污水处理厂等单位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旨在保护水环境,维护人民健康。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污染物种类:该标准规定了水污染物的种类,包括化学需氧量(COD)、氨氮、总磷、总氮、铜、铅、镉、汞等。各类工业企业、城市污水处理厂等单位在排放水中这些污染物时,必须符合该标准的规定。
2. 排放浓度限值:该标准规定了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浓度限值,即在排放水中各类污染物的浓度不能超过该标准规定的限值。例如,COD的排放浓度限值为100mg/L,氨氮的排放浓度限值为15mg/L,总磷的排放浓度限值为0.5mg/L等。
3. 排放方式:该标准规定了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方式,包括直接排放、间接排放等。各类工业企业、城市污水处理厂等单位在排放水中这些污染物时,必须符合该标准的规定。
4. 监测要求:该标准规定了各类污染物的监测要求,包括监测频次、监测方法等。各类工业企业、城市污水处理厂等单位在排放水中这些污染物时,必须按照该标准的要求进行监测。
5. 处罚措施:该标准规定了各类工业企业、城市污水处理厂等单位在违反排放限值时的处罚措施,包括罚款、停产整顿等。各类单位必须严格遵守该标准的规定,否则将面临处罚。
综上所述,DB44/26-200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是我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法规之一,它规范了各类工业企业、城市污水处理厂等单位的水污染物排放行为,保护水环境,维护人民健康。
相关标准:
1. GB 3838-2002《环境质量标准》
2. GB 3095-201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3. GB 8978-1996《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4. GB 18918-2002《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5. GB 18484-2015《危险废物污染控制标准》